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中山市“展我才能”
残疾人技能技艺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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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围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的主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济困助残”工程,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强我市残疾人文化艺术、职业技能的交流,展示残疾人特殊才华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的整体素质,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从而促进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使之与健全人携手为中山市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在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以“展我才能”为主题的残疾人美术、书法、摄影、征文、声乐、盲人保健按摩、计算机操作等一系列技能技艺比赛活动。
附件(一):竞赛组委会;
附件(二):各项具体方案:
1、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 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2、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 卡拉 0Κ大赛方案;
3、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 征文比赛方案;
4、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 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一):竞赛组委会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残联 市文明办 市文化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司徒伟湛(市政府副市长)
主任:张国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简海燕(市残联理事长)
刘少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旭(市文明办副主任)
郑均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巧章 (市文化局副局长)
秘书长:冯金妹(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员:
祝晓林(市文联副主席)
郑宇东(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张加银(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周肖英(市残联教就部部长)
秦志怀(中山日报总编辑助理)
郑崇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副科长)
罗希京(市残联办公室副主任)
王维岗(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陈景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所副所长)
三、本次竞赛解释权归 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 中山市残疾人 “展我才能” 竞赛组委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联系电话: 8837603 8824535—402 )
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 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竞赛项目
l、盲人保健按摩
2、组装个人计算机
3、盲人电脑操作
三、竞赛内容
1、按照《国家职业鉴定标准》(劳社培就司发〔1999〕052号)技能操作程序(比赛内容以VCD盘及书面材料下发进行练习)。
2、礼节礼仪。
四、竞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3月15日,训练时间3月15日--5月(具体竞赛日期随操作规程下发)。
2、具体竞赛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和人员
(一)盲人保健按摩分团体赛和个人赛
l、参赛人员必须具备按摩培训结业且在中山满一年以上按摩工作经验并持有广东省盲人按摩从业资格证的残疾人按摩员。
2、团体赛:以具备盲人按摩资格的我市盲人按摩服务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每间机构限报l队,每队3名选手。
3、个人赛:由各镇区残联及各盲人按摩机构推荐1至3名选手。
(二)组装个人计算机和盲人电脑操作
以镇区为单位组织 l至3名、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中山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残疾人参赛。
六、报名办法
l、组装个人计算机竞赛项目,由镇区组织参加,盲人保健按摩竞赛由镇区及各按摩机构组织参加。
2、团体赛及个人赛报名须交以下材料:
⑴ 盲人按摩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⑵ 参加按摩竞赛人员提交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残疾证、培训结业证的复印件;参加电脑竞赛的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
⑶ 参赛人员个人 1寸彩色红底照片4张;
⑷ 参赛选手报名办法由各镇区和各盲人按摩机构备齐参赛人员资料集中报名。
七、 评委会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法: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当评委。
2、获奖项目:视报名参赛情况而设各奖项。
3、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及奖金
4、本次竞赛活动不作技术等级晋升。
八、竞赛咨询电话、联系人
电 话: 8824535转102、104
联系人: 梁赞东 杨娟
详情可查询中山文化信息网( WWW.WH3351.COM)
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卡拉OK大赛活动方案
一、 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市文明办 市残联 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市群众艺术馆
二、参加人员
视力、肢体、智力残疾人和精神病康复者。
三、比赛形式
比赛形式:独唱、对唱、重唱。演唱歌曲:每人每组自选一首歌曲;
四、评选方法及奖励办法
1、评选方法: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当评委,并现场评分(评分标准比赛现场公布)。
2、获奖项目:视报名参赛情况而设各奖项。
3、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4年1月1日-2004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残联康复部 、各镇区残联;
3、节目审核时间:2004年3月1日-2004年3月30日
4、比赛时间、地点:200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1、本比赛项目不分残疾类别、性别、年龄;
2、参加者自带 卡拉 OK比赛的伴奏碟( VCD、CD );
3、 卡拉 OK 比赛需 10人以上报名方可立项,少则不立项;
4、参加比赛的歌曲报名时一同上报主办单位审核;
七、比赛咨询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 8846572 8824535-303
联系人:张加银 何 琦
详情可查询中山文化信息网( WWW.WH3351.COM)
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一、承办单位
市文明办 市残联 市文联 中山日报社
二、参赛人员
中山市范围内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在本市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残疾人及其亲属均可参加)。
三、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要展示生活在中山的残疾人温情、安逸的美好生活,激发他们对生活的感激之情,对亲人的感恩之心、对人生的感悟之怀 ,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以及对未来的憧景、对幸福的渴求和对前景的希冀;展示残疾人亲友对残疾人给予春风化雨般的关爱和呵护,对残疾人直面社会,体现价值给予的鼓励和帮助以及他们坚忍不拔的意志;展示残疾人工作者默默奉献、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工作的人道主义精神。篇幅800-1000字,文章可以“我心中的梦”为题目,或另拟题目,体裁以散文或随笔为主。
四、投稿办法
来稿请寄中山市石岐中山五路中山日报社“菊园”版收,并请注明“残疾人专题征文”、参赛对象、 所在镇 区及联 系电话 。邮编: 528403;E-MAIL: chenguangbo@zsrb.cn ,来稿请在电邮的主题注明“残疾人专题征文”。
五、活动时间
2004年2月20日至6月10日。具体为:
(一) 2月20日---3月20日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
(二) 3月21日---4月20日征集文稿,4月20日截稿;
(三) 4月21日---5月10日集中评审;
(四) 3月11日---5月10日部分参赛征文刊登;5月11日至6月10日部分获奖参赛作品刊登见报。在助残日期间刊登获奖名单;
六、活动要求
以镇区和两所特校及埠湖医院为单位,每个单位不少于 3篇参赛作品。欢迎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参与,各镇区应积极主动及时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
七、 评委会及奖项设置 :
1、评选方法: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当评委。
2、获奖项目:视参赛作品情况而设各奖项
3、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及奖金。
八、比赛咨询电话、联系人
市残联教育就业部 联系电话:8871890
联系人:周肖英
详情可查询中山文化信息网( WWW.WH3351.COM)
中山市残疾人“展我才能”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方案
一、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市残联 市文化局 市文联
协办单位:市美术家协会 市书法家协会 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分两组别。
(A组别):参赛者必须是我市残疾人或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残疾人,参赛作品需附残疾证(复印件)或镇区残联证明(未领证的)
(B组别):参赛者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亲属,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热心人士。
2、参赛作品要表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各条战线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亲属、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新气象新风尚,生动反映我市改革开放新成就、新发展,颂扬文明、礼赞生命,宏扬人道、博爱精神。
3、书画作品风格、表现形式不限,作品由市残联统一装裱、装框,(自行装裱的适当补助),一般不超过4尺宣纸,摄影样片不超过10寸。毛笔、硬笔书法,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陶、泥塑等),手工艺,黑白、彩色摄影,均可参赛。如须特殊处理,可另与市残联联系。
4、参赛作品均需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所在镇区。
5、参赛作品肖像权、名誉权等均作者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法律问题,主、协办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宣传权。根据活动需要,入选作品将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出或刊登,在相关镇区巡回展览,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巡展期间作品如遇意外损坏只做适当补偿。
三、评委会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法: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当评委。
2、获奖项目:视参赛作品情况而设各奖项。
3、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征稿时间、地点
2004年2月20日开始征稿,2004年5月7日截稿,5月8日集中评选,助残日期间展览、颁奖。
收稿地点:市残联办公室、各镇区残联、市书画摄影协会
五、比赛咨询电话、联系人
地址 :石岐区河泊大街三巷1号
中山市残疾人 “展我才能” 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24535—402 8837603
传真: 8837603
联系人:郑宇东 罗希京
邮政编码: 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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