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期以来,我都认为写序是名人抑或是领导的事情,当然这是相对于要求作序的人来说的。实际上这在社会中也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了。因此,当雄鹰兄说要我为他的新诗集《杂韵》作序时,我本能的反应是一口谢绝的。因为他是我的同乡,更是高中的同班同学,又同时都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何况我们的文学成就不相仲伯,小说的成就他更远胜于我。可见让我写序可就是贻笑大方了。然而雄鹰兄还是很快将他的诗稿用特快专递寄了给我,还在信中说了要我作序的四个理由,抄录如下:“一、我们是高中同学,说话方便,说话到位——大家知根知底;二、同为喜欢文学,同为起步,同为起飞;三、诗歌是你的强项,优劣成败,你之评说,必然成理;四、同为业余爱好,同为官场中人,虽然你位高于我,但不失为诸事共性。”四大理由,言之凿凿,且诚心诚意,让我深受感动。这个差事,看来是推托不了了。
虽然如此,为慎重起见,今天起笔之前,我还是专门取出《辞海》,翻到“序”这个条目认真核查了一次。《辞海》曰:“序,亦作‘叙'。序言。介绍评述一部著作或一篇文章的文字。”看来,作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就是名人和领导的专利,一般人也是可以做的。我这才长嘘了一口气,开始心安理得地开始写起这篇杂感来,同时,如果雄鹰兄审查后同意,也权且把它作为《杂韵》的序文吧。
(二)
通读雄鹰的这部《杂韵》,在享受其诗艺的同时,我的眼前也不断叠印出他的形象,以及我与他学习、生活的章章节节。所谓文如其人、诗如其人,古人真是说绝了。在《杂韵》里,我看到了一个乡情的雄鹰、质朴的雄鹰,青春的雄鹰、多情的雄鹰,阳光的雄鹰、率直的雄鹰。
——乡情的雄鹰、质朴的雄鹰。雄鹰对家乡的爱,在《杂韵》里是体现得最为丰富的。第一辑“故园咏叹调”中,全都是乡情之诗。《二十年,一瞬间》用1——10+1的形式,很是新颖,用大量的铺排、用一步步的演进,叙述了家乡河源二十年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巨大变化,字里行间都洋溢出作者对家乡深深的爱恋与赞颂。在其他两辑中,虽然主题和内容不同,但同样都可以感受到雄鹰这种挥之不去的浓浓的乡情。这一点,其实更强烈的体现在雄鹰的小说创作中,他的颇有影响的小说集《樊篱》,基本上都是乡土之作。在这一点上,我是自愧弗如的。雄鹰的乡情,不仅体现在他作品的内容上,还突出体现在他的语言中。在我的记忆中,雄鹰读高中的时候,作文的文风是十分喜欢“玩弄”文言文的,尤其十分“卖弄”华丽的词藻。然而他在《杂韵》中的诗篇,却完全见不到这种痕迹了。现代诗是这样,山歌、打油诗更是如此。大概是毕业三十多年以来人生的历练、文坛的打拚,已经让雄鹰回归了本性,回归了自然。这种变化,是很出乎我的意料的。
——青春的雄鹰、多情的雄鹰。这一点,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甚至觉得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真正的雄鹰了。高中两年,我对雄鹰最深刻的印象是,雄鹰太有才了,太潇洒了、太倜傥了。那时候的我们,包括雄鹰,一概的都穷得丁当响,连吃饭都保证不了,但是雄鹰却总是穿戴得整整齐齐的,一头的黑发,还可能打上了些许发蜡,油亮油亮的;更让人叫绝的是雄鹰吹得一手好笛子,还有一口好嗓子,是公认的男高音。这就足够了,足够让男同学嫉妒、让女同学心动了。就连漂亮的女老师也对雄鹰照顾有加!这如何不让雄鹰青春、如何不让雄鹰多情呢。只是在高中的两年里,我们始终没有听到雄鹰闹出什么绯闻来。还是回到《杂韵》来吧。从“情缘蒙太奇”一辑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雄鹰是不乏爱情生活的,或者说他是一直在接受着爱情的滋润的。如果不是这样,那至少他是对爱情一直充满着强烈的渴望的。总之,爱情在一直陪伴着他,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在雄鹰的爱情诗中,我们读到了他的激情,读到了他的浪漫,读到了他的向往,读到了他的热烈。比如《悠悠慢四步》,虽然是四节相同的段落,但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舞者浪漫的舞姿,更能感受到舞者的情思与情爱,而且是一步一步向前漫延的一种演进过程——一个正在发生的爱情故事,从“我扶着你的腰是一身稳健/你搭着我的肩是一个慰藉”,到“我挨着你的身是一片渴望/你靠着我的心是一腔诺许”,爱情就这样演绎着一个个美丽的故事。“看一眼能点燃熄灭的火/望一刻会鲜活枯萎的秧”(《那双乌黑的眼睛》),爱情的功效力透纸背。当然,雄鹰的青春与多情,并不仅仅体现在男女之爱上。他对于政治,对于社会,对于家乡,都一样的融进和渗透着自己的情和爱。
雄鹰对于缪斯的爱,更是溢于言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今夜我好想写诗》:
这就是今夜的诗酿成的酒
当然也是今夜的酒酿成的诗
由于有了今夜的诗和酒
于是今夜我便好想好想写诗
写吧写吧
今夜我好想写诗
写别人也写自己
写平民也写伟人
写文学也写科技
写战争也写和平
——执拗的雄鹰、率直的雄鹰。与其说这是在评价雄鹰的诗歌,倒不如说我们是在这样评价雄鹰这个人。雄鹰的许多诗作,都喜欢使用反复铺叙、往复流连的手法,这是一种坚持、一种执着,甚至是一种执拗。如同他的质朴,雄鹰的诗风也是率直的,爱就是爱,恨就是恨,毫不保留,毫不隐瞒。在他为数不多的政治抒情诗中,这种风格表现得更淋漓尽致,比如《唱给纪检卫士的歌》。生活中的雄鹰就更是这样了,他的这种突出而一贯的性格甚至使得他在朋友中颇有争议。而在我看来,在这个几乎是物欲横流、小人常常当道的时代,雄鹰的这种性格和品格似乎是完全格格不入,但我却认为恰恰是十分难能可贵的。雄鹰爱恨分明,直话直说,没有小鸡肠肠,不在背后讲人是非,更不在背后搞人,活得堂堂正正,活得坦坦荡荡。这一点,我理解他,我支持他,我敬佩他。至于是不是要讲究一些方式方法问题,那就见仁见智了。
(三)
按照现在流行的写法,所谓的“序言”一般都是对作品只唱赞歌而不讲缺点的,但我这篇文章只是“杂感”而已,算不上是完全意义的“序”,况且我与雄鹰是同乡,是同学,正所谓“知根知底”,因此弹一弹雄鹰作品的不足,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还是一种权力——一种受托作序的特殊权力。这样做,我想雄鹰兄应该会理解和欢迎的。
大概是时间跨度太大的缘故——从1977年至2007年,前后三十年,就诗艺来说,《杂韵》中的作品良莠对比略显突出;个别篇杂的语言显得太“白”了些,“潮头唱大风”一辑属政治抒情诗,也偏“硬”了些;《我今晚好想写诗》是我最欣赏的,但结尾似乎有点“弱”,确实可惜。当然,这些都算不上是诗歌的硬伤,只是好玉中的瑕疵而已。雄鹰的诗有真情实感,通俗易懂,质朴大方,充满激情,内容和形式以至语言等均与人、与心很近,这,才是为诗乃至为人最重要、最难得、最可贵的。
在目前的诗坛,“诗艺”并不缺,各种诗艺煦煦攘攘,所缺的是“诗情”;也并不缺诗人,各类诗人营营生生,所缺的是“诗心”。而“诗情”、“诗心”才是诗歌和诗人的生命之所在。正因为如此,雄鹰这个诗人以及他的诗艺,就更加值得我们肯定和褒扬了。
写真的诗,做真的诗人,让我与雄鹰兄共勉,与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诗友共勉。
2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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