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趣谈

  一天,偶然在“藏友”家中翻阅新中国建立后不同时期不同版式的结婚证书,犹如在欣赏历史。
  五十年代的结婚证呈奖状样式,足有四开报纸大小,两旁印有“互敬互爱,和睦团结,同心协力劳动生产”,四周饰以麦穗、玉米、蜜蜂、蝴蝶等图案,一派吉祥、喜庆、丰收气息。当年,无数的“刘巧儿”就是捧着这大红证书,挽着自己的意中人,走进新生活的阳光中。
  跨进“文革”时期,结婚证也染上了强烈的时代色彩。一张小开本的红色卡片,上方是毛泽东的木刻图像,下方是“最高指示”。选用的语录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世界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似乎要让新婚夫妇整日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有的结婚证还把《宪法》中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条款印在上边,仿佛警告新郎们不得欺侮新娘子,否则“大刑”伺候。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的结婚证上还出现了“计划生育”的词。
  现在使用的结婚证,由政府统一印制,小开本、红色,上边多绘有凤凰等吉祥喜庆图案,印刷也比过去精美多了。
  据说,我国现有最早的结婚证书在台湾,是朱锦城保存的一套清代的《乾坤书》。“乾坤”在八卦里喻为夫妻。《乾坤书》分为“乾书”和“坤书”两部分。“乾书”是男方写给女方的凭证,写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坤书”是女方写给男方的凭证,写于清光绪四年(1878年)。《乾坤书》的封面是用硬纸板粘合而成,外面用花纸作装饰,封面背后贴有红色条格笺纸,上书吉祥语句。由此看来,中国人办事并不是那么随便,尤其在终身大事上,还是坚持“有凭有据”,绝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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