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实践先进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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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林,2002年7月22日
(作者系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文化管理系副主任、教授)


文化产业首先是文化,是文化形态,其次才属于经济,是现代经济形态的存在方式之一。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文化产业将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参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在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在文化产业中如何实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市场机制的有机整合。

先进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和历史概念。就人类文明的历史来看,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和民族文化的总的发展趋势的一种规律性显现。当人类社会进入到工业文明时代,人类文化的存在状态和存在样式就必然要实现对于农业文化的历史性超越。如果说,工业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一种先进生产力的存在方式的话,那么,以工业化的方式和标准来替代农业文化生产的存在性形式,进行文化产品的工业化生产——电影,进而唱片,也就自然地成为人类文化进化的历史性选择,成为一种必然的文化创新,一种自我价值实现和肯定的对象化,从而打破文化为少数人服务的历史局限,文化消费大众化,还文于民,实现文化民主和文化平等的历史要求成为可能。如果我们把电影的出现看做是现代文化产业诞生的第一道曙光的话,那么,这第一道曙光又何尝不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这里,不仅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获得了文化的形态和文化的肯定,使得先进生产力作为一种文明成果迅速地得到了文化的实现,而且,它使得处于社会底层的最广大的劳动者获得了文化消费和以文化消费的方式拥有文化、阐释文化的权利,继而唤起对于自身作为文明主体存在的权利与义务的关怀。这就使得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的诞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而使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复归它作为文明主体应有的文化身份提供了一种现实的可能性。在这里,文化产业是作为一种先进的文化形态出现的,这种出现所揭示出来的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是一种历史的前进方向。
这就使我们关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当代意义和实现形态的理解与认知有了新的向度:一种是观念形态的,一种是物化形态的,而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统一于一个整体的,恰恰就是文化产业。因此,就其文化形态的历史性而言,在今天,文化产业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当代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离开了现代工业文明和现代信息文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失去了它的先进生产力的现实基础,也就无所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文化产业几乎就是大众化的同义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中,“大众文化”仍然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文化产业在中国当下的社会发展中,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才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是工业文明的产物,是工业文明的商品流通形态的体现。“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生产是如此,精神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学。”就其本质而言,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和自我选择的一个结果,一种文明形态的存在样式。这就使得先进文化与市场经济之间,文化产业与市场机制之间存在着文明运动的力的同构关系,而正是这种力的同构关系,为文化产业以市场经济的方式实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提供了文明史的客观依据。在现代中国,正是由于以商务印书馆和开明书局为代表的出版业的市场化运作,这才使得白话文运动的先进成果迅速地转变为社会变革的推动力,也从而使中国现代出版业成为推动和实现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重要产业形态,成为世界先进的文明成果在中国传播的重要媒介。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现代中国出版业,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当然也就没有我们今天所弘扬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因此,不能把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历史必然要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简单地对立起来,割裂开来。文化产业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立关系,相反,在今天,由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只有在文化产业具体的市场运动形态中才能得到生动的、大众化的实现,因此,离开文化产业的当代运动去一般地谈论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缺乏了一种现实性基础。这就使中国文化产业在中国进一步融入现代世界体系、加入世贸组织后,与世界贸易组织所确立的规则之间存在着文明史的逻辑关系。

世贸原则实际上是把在市场经济过程中某种应该遵循的规律,上升为一种普遍的行为交往理念和经贸道德信条,其实质是努力规避文明冲突,寻求与文明互相融合的结合点,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由于世贸组织规则所体现的原则精神是建立在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把握的基础上的,而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发展自己正是当代中国的一个基本的文化态度和战略选择,这就使世贸规则在根本上与中国人民所追求的长远的战略目标和根本利益存在着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不能离开人类文明进程的整体先进性孤立地看待和理解中国的先进文化,也不能离开人类文化的前进方向来孤立地看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只有把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置于世界文化和人类文明的整体的前进方向中,中国文化的创新和先进方向的坚持才能获得一种文化多样性所应有的文明价值和文明支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然而且也应该是整个人类文明前进方向的中国形态,而不应该成为疏离人类文明整体性进程的另一种别的文化存在。因为只有是人类整个文明形态的一部分,是人类文明的中国形态,中国先进文化才可能与人类社会的其他文明形态存在着共享、共融、共通的关系,中国先进文化才能在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可能性与相融性的过程中,建立起充满自己个性特征的文化机制。所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仅是对一种世界制度的接受,同时也是一种基于这种制度而形成的交往行为理念和文化的认同。这对于进一步深化中国的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创新动力。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来说,既是一种经贸制度的选择,也是一次重要的文化选择。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当然包括文化在内,世贸组织有关文化产业的规则及其所建立起来的机制,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和中国文化发展的长远目标所坚持的先进方向存在着文明趋向上的一致性。因此,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世贸规则的要求调整、修改及废除中国原有的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与政策,重构中国文化产业运动方式和市场体系,建立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文化产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法人治理,也就成为当代中国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国文化产业所应该体现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市场机制有机整合、自我完善的一种历史性选择,一种自然的逻辑程序。
在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制度中,有一部分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但是,其核心并不在强调“事业单位”,而是突出这一类单位的“企业化管理”。所谓“企业化管理”,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在市场平等、自由的竞争中,获得“事业单位”所应当承担和坚持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对最广大人民根本文化利益的维护,以市场机制的方式生动地体现出来。既使主流文化在文化市场中占有主渠道的地位,又确保国家和人民的文化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而不是仅记得坚持正确的文化方向,而忘记实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今天所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规制。离开了市场机制的合规律性,也就失去了中国入世的全部价值和意义,经济上是如此,文化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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