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越来越多单位与我协会举办各类摄影比赛,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都收到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中山市摄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提高中山市摄影艺术的水平,更好地与各界紧密合作,以利于把比赛办出水平,特请欲与我们合作举办摄影比赛活动的各单位企业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 影赛章程:主办单位必须与协会共同议定,双方签定合同后方能发布讯息(征稿通知等)。
二. 征稿事宜:原则由双方共同运作。协会负责通过自己的网络(网站、手机短讯、必要时寄发通知等),对本会会员、各区镇摄协、文化站、市内各摄影组织传达征稿(催稿)讯息。
三. 评选:由各方推选评委团人员(为加强影赛专业性,摄影行家不小于2/3),评选前评委团应根据章程和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协商,统一标准,评选必须公平、公正。主办单位应尊重评比结果,不能随意修改结果。不能够临时修改章程减小奖项,如增加奖项需经本协会商定。
四. 协办费用:协会按比赛总奖金的20%收取协办费(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协会负责常规的业界的发动 、组织、评选等工作。评选费用、展品制作、场地租借、展出庆典等费用另算。
五. 合同签定后,比赛所需费用协会全额收取,然后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
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20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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