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一、 主要任务
  (一) 负责管理文化艺术中心的剧场、电影院、文化广场等各项设施。
  (二) 为市民提供文化艺术服务,推广普及高雅艺术演出,繁荣中山演出市场协助策划组织文化中心广场群众文化活动。
  (三) 负责对文化中心物业进行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对文化艺术中心实行文化产业化运作,减轻政府补助的经费压力。
  (四)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设立以下内设机构:
  (一) 策划大小两个剧场的艺术演出及其相关的宣传推广、票务策划,负责两个剧场的售票、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 舞台技术部
负责剧场的演出设备、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及文化广场等有关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
  (三) 后勤综合部
  负责文化艺术中心的人事管理、文秘档案、财务等行政事务;统筹文化艺术的中心空调、机电、消防、给排水、电子屏幕、广场背景音乐、灯光等总控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对文化中心的保安、环卫、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