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直属行政机构,统一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外理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 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 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三) 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四)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 承担法津、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六)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2个职能科室及5个分队。
  (一)办公定
  协助队领导综合协调大队行政执法事务;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过程中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案件事宜。
  (二)稽查科
  负责制订各项执法业务管理规定,制作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负责文化市场管理违法案件的处罚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违法案件的审理;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工作的开展;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牵头组织实施。
  (三)一分队
负责石岐、东区、南区、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四)二分队
负责火炬开发区、民众镇、三角镇、南朗镇、港口镇行政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五)三分队
负责小榄镇、东凤镇、黄圃镇、南镇、阜沙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六)四分队
   负责三乡镇、坦洲镇、神湾镇、板芙镇、五桂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七) 五分队
   负责沙溪镇、大涌镇、横栏镇、古镇镇、东升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